本招标项目通州湾商务酒店维修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通州湾港口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通州湾示范区商务酒店维修改造项目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通州湾示范区
2.1.2装修改造项目:客房部内部装修局部改造2000㎡,过道墙面局部改造640㎡,大堂区男女卫生间内部装修50㎡,棋牌区区域墙面局部改造205㎡。
2.1.3合同估算价:约460万元
2.1.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通州湾示范区商务酒店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所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提醒: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注册证书,否则不予认可,其他省从其规定。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和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任意一个月的有效社保缴费证明;
3.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8日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江苏通州湾港口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通州湾示范区
联系人:冯女士
电话:1825247812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恒隆国际b座801
联系人:高丽、单舒
联系电话:13773759775、13328094029
2024年12月4日
附件: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入围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r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r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r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 注:因系统受限,评标入围阶段无法查看投标函,故以开标记录表中数据作为评标入围条件评审依据,请各投标人确保开标记录表中数据与投标函一致。 |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1.评标入围方法:见附件a 1.1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未超过20家(含20家)时,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1.2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本项目将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 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除计算错误外其他情形不再重新确定。 | ||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 ||
企业资质 | 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施工资质 | 企业资质证书 | ||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 |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试合格证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应在电子证书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注册证书,否则不予认可,其他省从其规定。 |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 必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和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任意一个月的有效社保缴费证明 | 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任意一个月的有效社保缴费证明 | ||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要求 |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①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或②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的证明材料。 | ||
资质动态考评 |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代理机构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并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 ||
诚信承诺书 | 诚信承诺书 | 提供有效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 | ||
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3.3.6条所列情形 | |||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2.3.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r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100分 □以投标报价和信用评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分 |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见附件b r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r方法一;r方法二。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k值取值范围:95%、96%、97%、98%,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k1值取值范围:95%、96%、97%、98%,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q1值取值范围:65%、70%、75%、80%、85%,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取值为:0.88;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
2.3.3(1)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满分100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00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差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
2.3.3(2)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 / | ||
注意事项:“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具体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一律从经南通市备案的企业诚信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认可,无需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 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 尚未在南通市办理企业诚信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开标时特别说明: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
附件a
评标入围方法
□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r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15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在后续评审过程中,如有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未通过或其他原因废标,不再另行增补入围单位。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7家和平均值以下8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投标单位报价等于平均值也入围。在后续评审过程中,如有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未通过或其他原因废标,不再另行增补入围单位。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投标单位报价等于平均值也入围。
附件b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取值范围:95%、96%、97%、98%,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k1值取值范围:95%、96%、97%、98%,q1值取值范围:65%、70%、75%、80%、85%,k1、q1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取值为: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