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衡阳西路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横7路 | 招标项目编号 | e4501002816023618 | ||
招标人 | 南宁铁路枢纽投资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 | 南宁铁路枢纽投资有限公司 | ||||
代建单位(如有)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项目路线整体呈东西走向,西起现状北大北路,东至5号路,道路实施长度302.476米,道路红线宽度为3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40km/h。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03日 | 开标地点 | c2开标室(工程类)(约容纳50人)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04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09日 | ||
预中标人 |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化学南方建设投资广西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 ||
成员单位:中化学南方建设投资广西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化学南方建设投资广西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10512968.0800元 | ||||
工期 | 365 | 质量等级 | 市优工程 | ||
项目经理 | 王耀东,注册编号:京1112015201532165,身份证号:6224**********4419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乔玉(身份证号:370402198905231917) 刘雷(身份证号:412702199202110030)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 1、南宁市西乡塘区2022年背街小巷综合整治提升项目(上尧村、陈东村、陈西村片区及陈西路、大化路等4条道路及壮志路、华兴里片区及民族团结巷及北湖路西四里、北湖南路东一里等4条道路) 项目; 2、郑州市轨道交通 10 号线一期工程区间土建施工项目 04 标段项目;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城轨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局集团南方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10480945.3100元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市优工程 | ||
项目经理 | 庄效禹,注册编号:陕1322017201800133,身份证号:6104**********1059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袁博文(身份证号:411522199709260613) 魏子杰(身份证号:622424199801305519)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西村港跨海大桥工程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
投标总价 | 10572295.3900元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市优工程 | ||
项目经理 | 李天雨,注册编号:京1112016201638573,身份证号:2108**********1530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文许卫(身份证号:450821198807013714) 张鹏伟(身份证号:211382199106166554) 刘兴(身份证号:211002198607184838)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 1、真如副中心e1、e2地块地下公共通道及相关土建工程; 2、武汉市轨道交通8号线二期工程;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 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5535031 |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 |||||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 |||||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 |||||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