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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市盘龙区青云街道kcpl2024-9号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集采]
时间:2024-11-29阅读:3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昆明市盘龙区青云街道kcpl2024-9号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267e5e0b-6fee-401b-b7c7-69b9e39e0685
资金来源: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267e5e0b-6fee-401b-b7c7-69b9e39e0685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包括上盖部分住宅、物业管理及相关配套用房、室外及附属工程及盖下一层停车库及配套用房的建设(以覆土层为界,覆土层以下层为盖下部分,覆土层(含覆土层)以上为上盖开发部分)。根据昆明市盘龙区青云街道kcpl2024-9号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总投资267099.66万元,总建筑面积约440857平方米。其中:一标段施工部分建筑面积约228208平方米,建安工程费暂定约61490万元(最终以审计审定建安工程费金额为准)。267e5e0b-6fee-401b-b7c7-69b9e39e0685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房屋建筑工程工程类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4-11-29 12: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3121371)
备注: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至“昆明市”)(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jzbj和其他附件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至“昆明市”)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2、本项目原招标计划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3日,一次变更招标计划时间为2024年09月11日,二次变更招标计划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昆明惠居保障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经办人:高炜
办公电话:0871-63566216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经办人:谭俊
办公电话:0871-64602802移动电话:13698728666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0100202401224001001
标段名称:昆明市盘龙区青云街道kcpl2024-9号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12-06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12-20 09:00
开标地点:昆明开标室7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6149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1.招标范围: 设计部分:完成昆明市盘龙区青云街道kcpl2024-9号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盖上部分1#-5#、7#-13#共12栋住宅以及所包含的盖下一层部分(以图示范围内防火分区界线为界)全部施工图设计工作、并负责本标段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昆明市盘龙区青云街道kcpl2024-9号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所有标段设计单位的牵头协调工作。 施工部分:①盖上结构变形缝东侧1#-5#、7#-13#共12栋住宅、小区大门、公共厕所、垃圾站以及相关的疏散楼梯地面建筑、交通核等,共计建筑面积约171621平方米,施工内容包含土建、机电(含外水、外电)、装饰装修、景观绿化、室外道路、管网等内容;②本标段盖下一层所涉及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以图示范围内防火分区界线为界),包含但不限于防火分区分界线东侧配套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设备用房、设备安装、配套工程等,共计建筑面积约56587平方米,施工内容包含二次结构、机电安装、装饰装修等内容,不含主体结构(土建);③盖上部分、盖下一层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及使用需求所必须的相关配套工程。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中的范围图示。 2.招标内容: ①设计部分:完成本标段全部施工图设计工作、并负责本标段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及昆明市盘龙区青云街道kcpl2024-9号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所有标段设计单位的牵头协调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主体结构、水、电(强电、弱电)、风、暖、消防、电梯、公共区域精装)、bim技术应用和各专项及二次深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门窗设计、环境景观绿化设计、弱电智能化专项设计、灯光亮化设计、导向标识系统设计、中雨水设计等),以及公共活动空间装饰装修设计等。完成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专项设计审查及参与专家论证并通过专家评审、配合施工图审图公司审查及调整、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完成工程建设所需的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及昆明市盘龙区青云街道kcpl2024-9号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所有标段设计单位的牵头协调工作,具体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②施工部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完成招标范围中施工部分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内容以最终经审核的施工图为准)。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资料归档、移交、交付使用,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③设备采购部分:完成本标段施工部分范围所需各项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其他设备均包含在建筑安装工程内。 ④其他工作:中标人须协助、配合招标人完成本标段及本项目其他标段竣工验收、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工程审计、产权登记、资产及资料移交,负责协调涉及昆明市盘龙区青云街道kcpl2024-9号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的所有相关单位配合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场地移交、征地、材料设备交通组织等招标人要求的协调配合工作)、并确保按招标人要求时限进场、按工期要求完成施工、配合招标人开展不同参建单位之间的交叉施工协调工作、配合项目新建保障性住房销售及交房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等工作,上述工作按项目所在地相关职能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 ⑤临时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范围:施工用水、施工用电由中标人负责向自来水公司、供电局进行报装及销户并自行缴纳水费、电费,根据需要招标人给予必要的配合。红线范围外的临水、临电建设的工程费用包含在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相关费用按经第三方有权单位审计审定结果据实结算,结算价款不参与下浮。其他临时工程根据项目建设需求确定临时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范围,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⑥接收、整理、汇总本标段及与昆明市盘龙区青云街道kcpl2024-9号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相关的前期工程(暨昆明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世博车辆段)资料,并入竣工资料,按昆明市城市基本建设档案馆要求完成资料的归档及移交。 ⑦负责本标段轨道交通保护措施方案编制及实施,具体要求满足《昆明市城市轨道管理条例》及《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管理办法》,并完成包含但不限于地铁保护安全评估、地铁运营线自动化检测(监测)、地铁车辆段证据保全等工作,严格遵守《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管理办法》。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本项目位于昆明市盘龙区青云街道办事处东三环与白龙路交叉口东南侧(原世博吉鑫园所在地),处于北市、东市交界、地铁5号线(生态景观绿化线)和8号线(城市功能线)双地铁交汇,为昆明轨道交通5号线世博车辆段上盖配售型保障房项目。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两个及其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标段)中投标; (5)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6)联合体牵头方必须切实履行牵头管理义务,负责整个项目的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和协调工作,在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按招标人要求协调项目的整体推进、安全质量进度及法律合规性等,确保项目按照合同及招标人要求顺利推进,处理昆明市盘龙区青云街道kcpl2024-9号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各参建方及各相关方工作事务,有效沟通协调,并承担因沟通不力、组织不完善、项目推进不顺利产生的一切后果。
资质要求:①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设计任务的成员须具有) 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有)
项目负责人资格: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关系在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设计任务的成员提供) 2.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证书并注册在本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目前并未担任任何在建(待建)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并提供施工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及关系在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的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提供) 3.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的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提供) 注:本标段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由拟派的设计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经理兼任,其资格要求满足相应的设计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说明:①拟派往本标段的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1人,须分别为3人承担,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②如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一、二标段的投标,拟派本标段的施工项目经理不能在本项目二标段的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中担任任何职务(提供书面承诺),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业绩要求: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其他:1.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2.拟派往本标段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成员要求:拟派往本标段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成员需满足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人员数量最低配备标准要求(拟派施工项目经理1人、一标段总协调人1人(可由施工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委派)、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2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且应按专业配备专职施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须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c证)。若为联合体投标,施工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部人员由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所有拟派施工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均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及身份证。岗位证书取消的省份,请附相关政策文件。(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提供) 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2023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仅需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或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成立满一年但不足三年的企业须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仅需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公司财务报表(仅需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4.信誉要求:(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及经营异常名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yngp.com)”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提供信息材料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稿,查询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任意时点。信息真实性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查询,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提供给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审。(2)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列入黑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在全国范围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或计入当地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的,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企业成立至今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书)。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中的任何一方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5.其他要求: (1)投标人针对本标段拟派的所有人员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提供承诺函)。 (2)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且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提供承诺函)。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上述内容由联合体牵头人统一提供承诺或声明,该承诺或者声明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1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12-20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青云街道 kcpl2024-9 号(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docx2024-11-29 10:16:52

温馨提示: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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