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大钟庄镇岳家楼村染厂地10亩土地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900.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染厂地10亩,南至公路,北至渠,东至道,西至俭字沽地界;底价为每年每亩900元,递增价10元;收取竞价保证金4000元,成交后转为押金,只能用于农业种植,面向社会公开发包,承包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至2027年12月25日止(承租期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2签订合同时交齐当年承包费,竞价保证金转下两年押金,合同到期后退回,2025年12月25日交清下两年承包费。农交所收取100元信息技术服务费。 3、承包期内,承包方对该地块依法进行监管,依法享有该地块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经营权,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不得改变原有生产路,保证该地块原有承包面积。 4、承包期内,村集体不负责水利设施、电力设施, 不负责提供电源、水源 。 5、承包期内,如遇国家或集体征用该地块,按照国家政策执行,承包方无条件执行发包方的安排并协调承包费及青苗费等事宜,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 6、承包期内,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土地管理及其有关的法律、法规等,必须接受土地管理部门和村集体的管理和监督。 7、承包期内,承包方不得焚烧秸秆,如果发现有秸秆焚烧现象视情节程度每次罚款不少于2000元(不包含政府处罚)。 8、承包期内,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归承包方。 9、有意承包该土地的必须在报名前亲自到现场勘查测量,一旦报名视为同意本方案。 10.成交后不按规定签订承包合同及不及时上缴承包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竞价保证金不退。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公开发包 | ||
转出用途 | 种植业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4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501635500000013672615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