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交易信息 > 招标公告

[新疆]吐鲁番市鄯善县园区产业宣传推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集采]
时间:2024-12-01阅读:3

项目概况

吐鲁番市鄯善县园区产业宣传推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3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dh(cg)2024-069

项目名称:吐鲁番市鄯善县园区产业宣传推介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500000

最高限价(元):2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吐鲁番市鄯善县园区产业宣传推介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利用多种形式,推介和宣传园区主导产业,通过展会、短视频、网络推介、户外展示等形式进行产业宣传。(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三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社保缴纳证明(投标企业提供被委托人)近1个月或以上单位社保缴纳凭证);

4、投标人如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1日至2024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3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鄯善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鄯善县新城路1187号

联系方式:0995-85631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德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吐鲁番市高昌区青年路670号

联系方式:0995-8553008、166099052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伟、李亦羚

电 话:0995-8553008、16609905200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1).pdf

663.6k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免责声明| 版权隐私|

(c)2008-2025 全国招投标资源交易平台ICP证030176681号1-1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中国政府采购网

   
QQ在线咨询
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