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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精神卫生福利院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曲靖市精神卫生福利院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8813421a-eac7-42c5-bdcd-1c015665e2d3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8813421a-eac7-42c5-bdcd-1c015665e2d3 | ||
建设规模: | 总建筑面积23755.45㎡8813421a-eac7-42c5-bdcd-1c015665e2d3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更正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01-13 08:3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曲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874-3219833 |
评审办法: |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必要合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13个时,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数量不少于13个。 | ||
备注: | 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请于2025年01月13日08时30分至2025年01月18日8时30分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网站选择“曲靖市”跳转进入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免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此方式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唯一途径。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曲靖市民政局 | 经办人: | 陶金 |
办公电话: | 15187870882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元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蒋亚楠 施汝飞 |
办公电话: | 0874-3985757 | 移动电话: | 13887161837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0300202500011001001 |
标段名称: | 曲靖市精神卫生福利院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1-18 08:30 |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1-23 09:00 |
开标地点: | 市本级3号开标厅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8174.03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3334.37㎡,总建筑面积23755.45㎡,其中,计容建筑面积20292.651㎡(包括1#门诊住院综合楼20283.65㎡,2#门卫室9㎡),不计容建筑面积3462.80㎡(包括3#架空层3366.49㎡,地下室96.31㎡),拟建床位数500床。建设内容为门诊、医技、住院、后勤保障等精神卫生福利设施用房及其相应配套设施建设。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项目位于经沾路北侧,太和南路东,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北侧。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1)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申请人的身份共同投标;(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
资质要求: |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也可以是上述两项资质组成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承接能力。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①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有在建或待建工程,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提供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身份证、社保证明(出具日期应为资格预审公告发出之后)、无在建或待建项目责任承诺书以及企业注册地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共服务平台无在建或待建项目网页截图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或待建项目证明材料];②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提供注册证书、身份证、社保证明(出具日期应为资格预审公告发出之后)];③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有在建或待建工程。[提供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身份证、社保证明(出具日期应为资格预审公告发出之后)、无在建或待建项目责任承诺书以及企业注册地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共服务平台无在建或待建项目网页截图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或待建项目证明材料]。 |
业绩要求: | (1)设计业绩:近3年已完成2个建筑施工图设计业绩,每个业绩总投资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和建筑面积不低于16000平方米(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前1年内新成立的企业类似项目业绩不作要求,时间按初次取得本项目要求的资质证书时间计算)。(业绩证明材料:①公开招标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全国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或全国各级建筑市场监管平台中标候选人公示或中标结果公示、设计合同;②非公开招标项目:提供设计合同)。 (2)施工业绩:近3年已完成2个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每个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和建筑面积不低于16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施工或总承包合同中包含以上规模建筑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前1年内新成立的企业类似项目业绩不作要求,时间按初次取得本项目要求的资质证书时间计算)。(业绩证明材料:①公开招标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全国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或全国各级建筑市场监管平台中标候选人公示或中标结果公示、合同协议书、全国各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业绩合同登记信息截图、竣工验收证明材料;②非公开招标项目:提供合同协议书、全国各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业绩合同登记信息截图、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
其他: | 1.财务要求:①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财务情况说明书。若是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②流动资金要求:申请人应当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资金等,要求申请人提供最近1个月的银行流水证明,余额不少于1000万元(出具时间应为资格预审公告之后,由牵头人提供)。 2.信誉要求:①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②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3.其他要求: (1)设计各专业负责人:①建筑专业1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②结构专业1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结构师;③给排水专业1人、暖通专业1人、电气专业1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注册证书;④绿化景观专业1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上人员提供身份证、社保证明(出具日期应为资格预审公告发出之后),绿化景观专业人员提供职称证,其余人员提供注册证书]。 (2)其他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1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土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不得有在建或待建工程)、土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标准员1人(建筑工程专业),上述八大员未分专业的除外。[以上人员提供身份证、社保证明(出具日期应为资格预审公告发出之后),技术负责人提供职称证,其余人员提供岗位证书;安全员还需提供无在建或待建项目责任承诺书以及企业注册地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共服务平台无在建或待建项目网页截图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或待建项目证明材料]。 |
附件信息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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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