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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怡心湖c区配套提升工程施工标段招标公告[集采]
时间:2024-11-30阅读:3

本招标项目怡心湖c区配套提升工程施工/标段已由成都市双流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406-510122-04-01-665685】第fgqb-03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空港产业兴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空港产业兴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成都市双流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406-510122-04-01-665685】第fgqb-033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成都市双流区怡心街道。

2.2本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该工程包含怡心湖c区绿地提升工程、配套建筑工程、综合服务设施、管理建筑等配套服务设施以及外电配套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计划总工期:67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并承担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修期的质量修复工作。

2.5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园林绿化的施工能力、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4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5

拟派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6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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