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g107马头南至冀豫界段改建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基础【2020】653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国道g107马头南至冀豫界段改建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冀交函审批[2021] 239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邯郸市交通运输局干线公路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市交通运输局干线公路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河北省邯郸市;
2.1.2.建设规模:项目起自邯郸市中华大街与邺城互通连接线交叉处,到达终点临漳县芝村西侧冀豫界,与国道 g107 河南段相接。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80公里/小时。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全线共设大桥316.08 米/2座、中桥 148.08米/2座,涵洞7道,设置平面交叉15 处,其中与等级路平面交叉3处,一个养护道班。
2.2招标范围:
2.2.1计划工期:24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分别为磁县标段和临漳标段,其中:磁县标段:本标段起止桩号为k85+387~k89+541,路线长度4.154km; 临漳标段:本标段起止桩号为k91+400~k95+151,路线长度3.751km,及本项目房建工程。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财务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3.1.3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4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5其他要求:1)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2)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除外)。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磁县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临漳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30 09:00:00至2024-12-06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2-26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并实行远程异地评审、分散评标。
7.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凯、李超,联系电话:18632012283。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邯郸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0310-6268126、0310-6268191
电子邮箱:hdjtjjc@126.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国道g107马头南至冀豫界段改建工程施工磁县标段 | 投标人/供应商 | 3500 |
国道g107马头南至冀豫界段改建工程施工临漳标段 | 投标人/供应商 | 3500 |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邯郸市交通运输局干线公路建设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邯郸市人民东路340号 | 地址: | 邯郸市经济开发区世纪大街21号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栗先生、郝先生 | 联系人: | 王凯、李超 | ||
电话: | 0310-6268193 | 电话: | 18632012283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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